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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管理制度  

 (1)每年9月中旬前,组织全体研究生新生学习《实验室管理条例》和《实验常见错误规避》1次。
(2)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主要完成课程学习,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。
(3)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年5月31日前,提出毕业论文的初步思考,7月31日前提供开题报告思路,9月30日前开题,
(4)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三年12月底前完成实验,次年4月底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(论文盲审者按学校规定执行),论文答辩通过并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。
(5)以上规定适用于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,由于学习、试验或论文等方面的原因被实验室、学院或学校认为需推迟毕业者除外。
(6)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,其课程学习、试验研究、论文发表、毕业论文答辩等按学校规定实行,但导师在其入校前已告之有特定要求者除外。
(7)实验室所有研究生毕业时须完成以下工作流程,交回相关物品,经相关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,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毕业学年的7月15日。